在理想状态下,权力并非私有,而是全体人民所共有,并且通过法律制度实现了公共建制化。
笔者可能的贡献是在宏观公法研究的方法论上做了一个抛砖引玉的尝试,期望未来 — 不久的未来 — 能有学者(包括十年来选修我的课程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学者)推出更有深度且更有系统性的研究成果 — 真正称得上宏观公法学的著作(而非本书这种导论)。根据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国家只是人类社会某一个阶段的产物和现象,在人类社会的早期,只有社会而无国家。
新冠疫情,这一突如其来的灾祸降临,给笔者,给千千万万的普罗大众的生活带来了诸多的不便,人们心烦意燥,备受煎熬,但又无可奈何。所谓自然法,是指人类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自然形成的法。国法和党规均是中国宏观公法的组成部分,故必须对之进行统一研究。在我国,研究和探讨法治,除了要研究和探讨法治国家和法治社会建设以外,还必须研究和探讨执政党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的问题。这些问题主要包括: 人类为什么会形成和产生共同体?人类怎样从自然状态进入社会状态? 人类为什么会形成和产生公权力?公权力由什么组织机构行使和如何进行配置? 公权力与共同体是什么关系?公权力如何管理共同体?共同体如何控制公权力?共同体是否可以撤换已授权代表共同体行使公权力的、作为公权力主体的组织和个人?如果可以,在什么条件下撤换和如何撤换? 共同体与共同体成员是什么关系?共同体成员是否必须完全服从共同体?共同体的共同意志怎么形成?是否应当少数服从多数?少数为什么应当服从多数? 公权力主体与共同体成员是什么关系?二者如发生冲突,如何解决?共同体成员是否可以直接抵制公权力?如果可以,在什么条件下抵制和如何抵制? 公权力在运作过程中为什么会发生异化?导致公权力异化的经济、社会、文化和人性的根源各有哪些? 人类是否可以防止和控制公权力的异化?如果可以?怎么防止和控制? 公法是怎样产生的?共同体为什么需要公法?公法的主要功能和作用是什么? 国家共同体、社会共同体、国际共同体相互是什么关系?三者如何互动? 国家公法、社会公法、国际公法各是怎样产生的?三者的关系如何? 公法中硬法和软法的比例如何?公法中的硬法和软法各有哪些内容和哪些形式? 中国公权力、中国公法与各国公权力、各国公法有什么共性?有什么特色? 等等。
这种正义,也是人类的权威可能未加以表现的 — 如果它未加以表现,它便得接受惩罚,因而缩小乃至丧失其命令的力量。这种正义,是人类的权威所加以表现或应加以表现的,却不是人类的权威所造成的。司法的生命力在于公正,司法工作的任务和目标就是实现和维护公正,并通过公正的司法活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二)政治性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突出特征之一,就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充分体现党性要求,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中国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政治主张如果能够上升为以国家强制力作为后盾的法律制度,便可能以最小的成本得到最大范围的遵守和执行。追求良法善治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和法、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是高度统一的,不存在‘党大还是法大的问题。
维权是维稳的基础,维稳的实质是维权。诚如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的那样:需要秉持法律这个准绳、用好法治这个方式。
在实践中,面对二者的差异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稳妥地进行政策调整或法律修改,力争实现统一正确实施,达到预期的治理效果。当前,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业已转化。五是法治与改革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法治在实现自身转型升级的同时,要为国家整体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服务和保障。六是坚持三个协同治理。改进创新普法工作,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注重法治实践,就是要加强宪法法律实施,大力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把法律条文和法治精神落实到治国理政的方方面面。
法治是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的基本手段。法治中国是从引进型法治向内生型法治的转型升级,既不同于中国古代和近代的法制,也不同于西方资本主义法治,与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法治也存在较大差异,因此,法治中国是一个需要不断探索的进程。
二是既要继承传统又要文明互鉴。将法治作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本载体,就保证了国家治理的规范性、科学性、民主性、稳定性、程序性,并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各项制度的全面贯彻和正确执行。
对于敌我矛盾,一方面要旗帜鲜明、毫不畏惧,另一方面更要讲究方式方法,充分发挥法治的功能,利用法治的手段,依法依程序给予应有的制裁,防止授人以柄。三、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 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体现的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面对纷繁复杂的国内外现状时所展现出的高超的应对水平。与此同时,还应当建立健全对法律扩大或限缩解释的规则,通过法律适用过程填补法律的积极或消极漏洞。三是注重法治体系与政治体系的配套。对此,本文基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尝试从重大意义、建设标准、政治方向、重点任务、推进方略、若干关系和具体举措等七个方面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逻辑体系作一概览式描述。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定性阶段,紧紧抓住千载难逢的历史性机遇,通过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最终实现法治中国的目标,实现中国共产党人孜孜以求的事业和义不容辞的担当,恰逢其时。
三是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我们党历来十分重视道德的作用,以德治国也是我们国家的治国方略之一。
国家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的总称,其中蕴含着制度体系的重构、治理方式的更新以及价值观念的表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更是权利保障的最有效手段。四是既要坚持党的领导又要注意改善党的领导。
另一方面,习近平法治思想同样汲取了世界法治文明的精华,实现了以我为主、为我所用。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坚持党的领导和改善党的领导是一体两面、互为因果的关系。广泛推动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另一方面,要更加注重积极参与国际立法,大力推动国际治理变革,提高国际法在全球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确保国际规则有效遵守和实施,进一步推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
通过法治科学配置权力,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为权力的行使设定正当目的及合理基准,使违法或不当行使权力的行为得以及时有效纠正,使受公权力侵害的私益得到及时赔偿或补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
因为公平正义体现了法治的最基本价值追求,其不仅要求在法律有明确规定时严格依法办理,更强调在法律规定阙如或者不明确时,执法司法机关亦应根据法律原则、法律精神做出公正合理的处理,而不能就案办案、机械执法。七是杜绝暗箱操作,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
相较于法律而言,政策的制定更具便宜性和灵活性,侧重于因地制宜。研究探讨全面依法治国的具体推进措施,有助于促进提升法治中国建设成效。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首先解决好思想观念问题。(六)实践性 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立足中国实际、完全符合中国国情、聚焦解决中国问题,具备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操作性。四是坚持三个一体建设。
习近平法治思想不仅强调要保障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而且围绕这一目标做出一系列重大部署,为通过法治保障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明确了举措和路径,实现了目标和手段的有机统一。党内法规既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治理国家、治理社会必须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另一方面,道德不仅可以用于修身养性,更是重要的国家治理工具。
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办事依法的主体既包括公民个人,更包括国家公权力机关,但主要是指后者。